掛上黃牌或紅牌的大型重機由於開放的晚,許多民眾及政府單位認知相對於其他國家有著一定落差,總認為其速度快、價格高、僅是少數人的娛樂工具,殊不知大型重型機車在全球節能減碳的趨勢發展下,與高度都會化造成的擁擠交通狀況中,成為了相較於汽車更佳的解套方式,對於有著中長度通勤距離的消費者,大型重型機車是更適宜的通勤工具。
但可惜的是在台灣的交通法規中,大型重型機車被歸類為汽車,需與汽車一樣遵循相同的交通規範,如停車要停在汽車格,不可並行於同一車道間等,讓大型重型機車的優勢消弭無形。不僅如此,雖然被視為汽車,但卻無法擁有與汽車平起平坐的路權,近來頗受矚目的大型重型機車集結上國道抗議的新聞事件就屬最佳範例,雖然大型重機上國道之法條早已立法通過,但卻遲遲不實行,大型重機騎士經過了各種爭取、抗議方式仍不見成效,最終只好走上激烈抗爭之路,顯見騎士們對於政府相關單位之不滿情緒已達頂點。
先放下台灣對於大型重型機車諸多不公平的對待,來看看其他先進國家的作法。以美國加州而論,雖然過去也禁止機車於行進間鑽車縫(lane-splitting)的行為,但日前已正式立法通過,要將此動作在不限時速的狀況下合法,目前只待州長正式簽署通過,此法條就會正式施行,未來通過後就代表加州將成為全美第一個明文規定可以合法鑽車道的地方。
此法條通過之原因,乃是考量諸多專家與團體之意見,鑽車縫可減少機車受到四輪汽車或更大型車輛逼迫的危險,也能有效疏減交通阻塞情形。當然,對於台灣用路環境,許多反對者一定會再次拿出國情與駕駛道德不盡相同之理由嗤之以鼻,但追根究底,道路之目的就是要在安全的前提上盡可能的高效率紓解車流,若鑽車縫能提升機車族之安全又能提升整體用路順暢,確實有其被審視思考的重要性。
不過討論鑽車縫似乎過早,在大型重型機車無法被合理視之的狀態下,讓路權回歸回復至應有高度方為首重要務,高速公路絕對不是洪水猛獸,相較起來目前可以行駛的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論道路平整度、論氣候環境皆較高速公路來得嚴苛,但多年來大型重型機車也早已正常的行駛,高速公路又何有不開放之原因呢?當然,若腦中深根蒂固的舊有思維不接受合理正確的思考邏輯判斷,那又另當別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