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到孕婦需要更平順安穩的行駛環境,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孕婦應優先獲得照顧,因此高公局決定於即將來臨的元旦連假正式放寬孕婦的高乘載管制措施,無論是孕婦獨自駕車,或者車上載有孕婦但不足三人,自105年12月31日起將皆可於高乘載管制路段與時段自由上國道,範圍也包括假日特定時段的國道五號北宜高速公路,但不囊括屬於常態性質的五楊高架路段高乘載管制車道,因為該路段外側仍有兩車道足以提供未及三人車輛行駛。
而如果孕婦車輛需於高乘載路段與時段上特定國道,請攜帶孕婦健康手冊與具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並於交流道入口檢查處主動翻至「初次產檢紀錄」頁面供現場管制作業人員查驗,兩項證件缺一不可,這點還請多多與身邊的孕婦家人與朋友宣傳,以利順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