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核定了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最高減稅額分別為3,750 美元和 7,500美元,不過並不是所有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都可以全額減稅,有資格獲得 7,500美元全額抵免額的車輛,必須裝配至少50%的組件是來自美國、墨西哥或加拿大的電池。電池中使用的原料也必須來自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
這意味著,美國2024年的新稅負減免方案,新能源車裝有由中國、北韓、俄羅斯和伊朗等「受關注的外國實體」(Foreign Entity of Concern)的公司製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的電動車,不符合獲得任何零件的資格的稅負抵免。然而美國的這波新政策,不完全是為了節能減碳,背後也有去中國化、抵制「受關注的外國實體」供應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