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最新通過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配套措施,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不記點,總共10點被限縮的項目,包含: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在會後記者會當中更表示,因為違規記點的關係,造成職業駕駛被吊扣駕照影響生計,但請官員看看自己說了些什麼,現行的規範是一年12點才會被吊扣駕照,身為職業駕駛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因為違規甚至到了12點被吊扣駕照,這些可以說是不合格的駕駛人,更應該接受處罰,但是我國的做法是讓他們繼續違規,然後刪除逕行舉發的記點,簡直好笑至極,更不用說併排停車、路口停車、消防栓前停車、人行道停車這些行為有多危險,以後大家在路上遇到違規記得別太生氣,因為這是政府默許他們可以這麼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