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12月16日安排鐵道局、運輸研究所,以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報告114年度預算,而有立委提到現階段因為鼓勵使用電動車,因此在電動車部分免繳汽燃費,不過汽燃費其實是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費用,因此就算電動車不使用汽油,也要進行徵收,以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並且應該隨著使用次數或是時間進行徵收,而非隨車徵收。
對此,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目前電動乘用小客車約9萬輛,電動機車約有70萬輛,現在尚未達到徵收的標準,交通部預估電動小客車達50萬輛、電動機車達240萬輛時,就會開始徵收汽燃費,且目前仍計畫是隨車徵收,而依照現階段的成長速度推估,徵收的時間點大約是2030年,電動車未來的汽燃費將會依馬力換算排氣量,以目前小客車的排氣量最大級距是8,000c.c.,汽燃費為15,720元,未來電動小客車收取的汽燃費最高也將會是一樣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