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載,昨天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將研議目前已實行好一陣子的每日高速公路20km免費策略,針對一、二期老舊柴油車,最快將於今年下半年檢討取消其優惠,目的在於降低這類老舊高污染車輛的上路意願以及所帶來的污染,不過各家報導內文儘管詳實載明,但標題卻下得彷彿只要是柴油車上高速公路都要貴個幾十塊一樣,你也知道台灣有多少「標題黨」愛好者,只看標題不讀內文的人,當然逮著機會立馬留言罵政府消鳥氣最爽快。
好的回歸專業,首先本次所提及的一、二期柴油車我們得先搞清楚定義,所謂一期柴油車,係指於1993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所有柴油引擎車款,而二期呢,則是指1993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出廠的所有柴油車,簡單的說,倘若2018下半年國道20km優惠有所更動,唯一影響到的只有1999年中以前,車齡超過18年以上,真的是噴著黑煙又臭又吵的柴油車,要知道,當時柴油小客車可是尚未核准上路的狀態(2004年1月才重新開放),因此真正會被影響到的,絕大多數都是與一般用路人無關的老舊大貨車與大客車,試問這些年份老里程高因而肯定污染嚴重的營業用車,難道不該盡可能鼓勵汰舊換新嗎?
當然,不可否認符合條件的還有少數如同得利卡、載卡多之類的柴油客貨車,或有一般民眾仍用以通勤做生意,但審視這次的優惠策略檢討,也不過就是取消每天的免費里程而不是不讓這些車上國道,每項政策難免有人減損利益,說得不共戴天倒也似乎過頭。
此外交通部長「長期將以取消所有燃油車輛優惠為目標」的說法,也讓許多網友因而跳腳,這裏筆者倒有不同看法,就政府說法所謂長期就是遙遙無期,除非訂出執行日期,不然什麼說法都仍需再議,不過如果哪天路上電動車真的就快超過或已經超過內燃機車輛,為鼓勵民眾汰舊換新取消優惠也沒有什麼不對,當然如果完全不給上路就是不同層級的議題了,那涉及到當初所允諾的權利以及路權的公平正義,但若非限制路權,而只是減少優惠甚至差別費率通行,在立意良善的前提下(環保),絕對是值得鼓勵的方向。
至於那些老拿電動車也要排污發電才有能源的議論,別開玩笑了吧!即便燃煤發電,單一固定式大型污染源永遠會比數以萬計的移動式小型污染源容易管控與淨化,台灣就是總易落入這種似是而非的論調中,前進的思維老被絆住,才會陷入保守窮忙的無限迴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