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仍先將法規列出來讓大家再次複習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罰鍰。但營業大客車或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或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小型車附載幼童未依規定安置於安全椅者,處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有關其幼童安置方式、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等有關機關定之。
汽車駕駛人對於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單獨留置於車內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罰鍰,並施以四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其實在各方宣導多年下,大家對乘車須繫安全帶,幼兒須坐兒童座椅〈墊〉的觀念與規定並不陌生,但相信大家也知道,實際落實的狀況並不如預期,甚至非常糟糕,許多人乘車都僅有在乘坐前座時會繫安全帶,乘坐後座時仍會忽略,多年下來許多車禍事故中,後座乘客傷亡依然嚴重,更糟糕的是,許多電視節目、電影,以及近年來非常流行的各式網路影片,還是經常性的出現乘坐後座未繫安全帶的畫面,尤其是搭乘多人座休旅車〈MPV、Miniven〉時特別容易忽略,造成嚴重不良示範。
而至今仍有許多家長,為貪圖方便,還是沒有為幼兒、兒童準備兒童座椅〈墊〉,在車禍事故中造成重大傷害。
「安全帶」是所有車輛安全配備的基礎,縱然當前大家追求各式各樣先進主動安全輔助科技,以及滿滿的氣囊數,但少了「安全帶」,再多科技都枉然「兒童座椅〈墊〉」亦是如此。其中安全帶須以正確方式繫上,將安全帶壓於腋下,或是將安全帶繫上後僅將上帶跨上肩,下方橫帶則忽略,都是錯誤的,皆無法有效發揮安全帶的功效。
因此,再次呼籲大家,千萬不要再貪圖方便,有任何理由在搭車時不繫上安全帶、不為幼兒準備「兒童座椅〈墊〉」,非得要不幸發生意外後才來後悔!同時,也呼籲各大電視、製作公司、Youtube等在拍攝節目、影片時,特別注意於搭乘車輛時都需將安全帶正確繫好,避免造成不良示範,共同維護基本乘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