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時都可以看見撞到超跑新聞,而日前便發生一起年輕男子開貨車撞到路邊四輛超跑,其維修費用達近千萬,而此新聞一出便引發各方論點,甚至有民眾認為該設立超跑條款設定理賠上限,另外由於該名男子經濟狀況不富裕也引發仇富論點。
首先先不論彼此肇責歸屬,本篇是要讓各位了解保險的重要性,由於多數消費僅有投保強制險與車體險等險種,其中強制險今提供對方傷害醫療:每人最高新台幣20萬元、殘廢:每人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死亡:每人新台幣200萬元等理賠,而車體險則僅能用於自身車輛修復理賠,因此於此次事件中假設只有該兩種車險自然無法負擔高額財損賠償。
然而若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便能減輕賠償壓力,首先超額責任險是歸屬於第三人責任險中,因此要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才能加保超額責任險。至於何謂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其中第三人責任險是用於理賠事故中對方車輛財物與醫療等賠償,其理賠金額以150/300/20為例(理賠金額會依保額與保險公司有所不同)約為每人傷亡150~500萬元、每起事故最高300~1000萬元、財損20~50萬元的理賠金額,倘若理賠費用超過第三人責任險金額,此時超額責任險(可投保1000、2000、3000萬元理賠金額)便會補足剩餘不足金額。至於詳細理賠順序透過下列表格便可清楚知道。
理賠假設案例:
曾大偉撞到一輛M牌汽車,造成車上A、B、C 3名乘員分別中度傷害、重傷、殘廢與車輛損傷,3名乘員皆對王小明提出共計求償740萬元,且須負責車輛100萬元維修費用,假設曾大偉為肇事全責,此時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的理賠順序入下。
假設案例
受傷程度 |
強制險(保費依年齡約1300~3000元不等) 每人醫療給付20萬元 每人傷殘給付200萬 每人死亡給付200萬元 |
第三人責任險(保費依年齡約4000~6000元不等) 150/300/20 每人傷害給付150萬元 整起事故給付300萬元 財損給付20萬元 |
超額責任險(保費依年齡約2000~3000元不等) 醫療/傷殘/死亡/財損共計給付1000萬元 |
A 中度傷害醫療費用 10萬元 |
可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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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總計需要740萬元醫療費用
第三人責任險整起事故最高僅理賠300萬元+強制險傷殘200萬元
不足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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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負擔不足240萬元
超額責任險不論醫療、傷殘、死亡、財損皆能理賠,其給付金額上限為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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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重傷醫療費用 30萬元 |
不足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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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殘廢求償費用 700萬元 |
一人傷殘200萬元 不足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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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維修費用(財損) 100萬元 |
無法理賠 不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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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80萬元 |
可負擔不足80萬元 |
需自行負擔金額 |
610萬元 |
320萬元 |
0元 |
註:上述假設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會依個案而有所不同,實際詳細內容還須詢問專業保險人員。
看完上述假設案例表格,可以了解在一起事故當中會先由強制險進行理賠,若不足才會由第三人責任險補足,最後才會交由超額責任險理賠。
回到此新聞事件,對此有民眾提出設立超跑條款,因此賠償金額已影響該名肇事男子生計,但這方面已有相關民法可進行判決。至於貧富議題,有錯要認錯,撞車、傷人要賠償本是天經地義,基於人人平等並非以孝順、貧苦、富有等作為責任判決依據,而是開車本應評估自身狀況且須專注駕駛,另外同時也必須要有投保完整險種才能保障雙方權益,倘若經濟能力無法負擔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而不幸發生事故如何理賠也是雙方當事者之間的問題,至於責任歸屬更是需交由法官判決,而非由輿論來左右。